释义 |
法律主观: 1、关于您社保的问题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 签订劳动合同 之日)起,就应该给劳动者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没有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去社保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或者是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2、关于您调岗的问题,根据 劳动合同法 的规定,用人单位给劳动者调岗调薪的,属于 变更劳动合同 的内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如果协商不了的,用人单位不可以私自调岗调薪的;如果调岗调薪后的待遇跟之前相等或者优于之前,可以不给补偿,但是如果低于之前的,是要给相应的补偿的; 3、劳动者离职的,需要提前30日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 或者是 经济赔偿金 (看具体情况确定)。您有需要的话,可以电话详谈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