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业委会和物业的关系是什么 1、业委会和物业的关系是契约关系,业委会的成立方法如下: (1)提出申请,业主5人以上联名可向该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 (2)成立筹备小组,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 (3)筹备小组开展筹备工作,筹备小组组织各楼宇业主通过自荐或推荐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候选人; (4)召开大会选举委员筹备小组,公开唱票、点票,宣读选举结果,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 (5)申请登记业主委员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七条 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 二、物业的职责是什么 1、物业维修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对物业管理的标准,对房屋维修技术的管理以及对房屋维修施工的管理; 2、物业设备的管理,需要管理的物业设备主要有给排水设备、燃气设备、供暖设备和通风设备、电气设备等; 3、物业环境管理,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住宅小区的环境进行管理,使其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4、物业管理安全,物业公司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业主和房屋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5、就公共市政设施的有关事务与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联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不尽责任则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