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运烟草超过规定数量怎么处罚 |
释义 | 如违法物品案值达到五万以上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烟草专卖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款第1项规定,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一、 非法经营罪烟草的立案标准: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2、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 3、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烟草规定数量 1.每车最多只能运载50条烟草。 2.超过50条但总金额不超过五万元人民币的,将以非法运载香烟查扣,需要缴纳总金额20% 50%的罚款; 3.运载香烟的总金额超过五万元人民币不超过十五万元人民币,在缴纳一定的罚款、烟草被没收外,还将可能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 烟草法规定个人携带卷烟数量 1、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即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2、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即250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二条 依照《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以及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70%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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