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票据可以挂失止付? |
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 1、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 3、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实际上支票中,现金支票可以挂失止付,而转账支票是不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第十五条 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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