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终身判剥夺政治权利是否能恢复吗 |
释义 | 被终身判剥夺政治权利在一定条件下还是可以恢复的。 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被终身判剥夺政治权利的,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一、被判死缓两年后会死吗 被判死缓两年后是否会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具体是: 1、判处死缓后,如果在缓期期间当事人有故意犯罪的会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会下达执行令,对犯罪分子处死; 2、判处死缓后,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死缓减刑的情况: 1、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2、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3、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4、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十年以下; 5、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罪犯又新犯罪或者发现漏罪,不用等考验期满,可以直接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否则在死缓考验期满之后,就可以对罪犯进行减刑,具体减刑为无期徒刑和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总而言之,判处死缓后,如果在缓期期间当事人有故意犯罪的会执行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会下达执行令,对犯罪分子处死。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申请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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