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之后房子不办理过户手续,是存在一定风险的。房屋属于不动产,离婚后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会存在较多的法律风险,比如,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登记一方可能会出售该房屋,并且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可能基于善意取得而得到了该房屋的产权;也可能将该房屋进行抵押,影响以后办理过户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