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双方不能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而未能订立,交的定金可以退还;如果一方无故不协商或擅自改变认购书内容导致未能订立,定金会被罚没;如果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未能订立,定金可以退还。 法律分析 1、如果双方在合同内容协商中交付了定金,但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合同未能签署,定金罚则不适用,可退还定金。 2、一方无故未在约定期限内进行协商或擅自修改认购书内容导致买卖合同未能签署,适用定金罚则,不予退还定金。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或政策调整导致一方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定金罚则不适用,可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