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交申请材料目录: 1、全体合伙人共同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 4、全体合伙人的职业状况承诺书; 5、从业人员名单; 6、出资权属证明; 7、合伙协议书; 8、担任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的证明; 9、企业住所证明:租房协议、产权证明、居改非证明;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合伙企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批准文件; 11、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12、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机构的委托书(含信息表)。 私营合伙企业注册步骤: 步骤一、到市工商局(或当地区、县工商局)企业登记窗口咨询,领取注册登记相关表格、资料。 步骤二、办理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步骤三、以核准的名称到银行开设临时账户,股东将入股资金划入临时账户。 步骤三、到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证明。 步骤四、将备齐的注册登记资料交工商局登记窗口受理、初审。 步骤五、按约定时间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缴纳注册登记费。 步骤六、在规定的报纸上发布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