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
释义 |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一、申请登记项目 企业名称德宏XXXX餐饮服务部(普通合伙) 备用名称1德宏XXXX餐饮服务部(普通合伙) 备用名称2德宏XXXX餐饮服务部(普通合伙) 主要经营 场所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X 联系电话XXXXXX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XXX (人数由企业自行决定) 经营范围 XXXXXXXXXXXXXXXX 合伙企业类型填写:“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期限由企业自行决定 合伙人数XX人有限合伙人数XX人 从业人数XX人 认缴出资金额XXXXXX 元实缴出资金额XXXXXX 元 全体合伙人签字:XXX、XXX、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二 二、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 合伙人名称或姓名住 所证件名称 及号码出 资 方 式实 缴 出资额认 缴 出资额缴 付 期 限评 估 方 式承担责 任方式 此表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填写,要求填写完整、准确。 全体合伙人签字:XXX、XXX、XXX 申请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三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说明:复印件上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及代理人签名及日期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及填表说明 一.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填表说明: 1.经办人是指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经办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应当是原件,不能提交原件的,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 3.经办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 4.需要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文件, 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执行事务合伙人是自然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一栏填写自然人姓名;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及其委派代表的姓名。 6.合伙企业类型填写“普通合伙企业”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或者“有限合伙企业”。 7. 合伙协议未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一栏可以不填。 8. 申请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数一栏不填。 9. 从业人员数一栏,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10.认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认缴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实缴出资金额填写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货币出资及非货币出资评估作价金额的和。认缴出资金额、实缴出资金额均以人民币表示。 11.经办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主要的经营场所”、“住所”栏时,应填写所在市、县、乡(镇)及村、街道门牌号码。 12.填写全体合伙人名录及出资情况时,合伙人以货币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出资”,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出资金额,评估方式不填;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评估作价的,出资方式填写“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或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出资方式填写“劳务”,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填写全体合伙人对该劳务出资的估价金额,评估方式填写“全体合伙人评估”。 13.缴付期限填写合伙协议约定的缴付期限。 14.承担责任方式填写“无限责任”或者“特殊普通合伙人责任”或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四 全体合伙人的主体 资格证明或者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注: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说明:复印件上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代理人签名及日期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五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全体 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投资人(合伙投资人)与受委托人协议一致,投资人(合伙投资人)委托代理人代理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投资人(合伙投资人): 受委托人: XXX、XXX、XXX XXX XXXX年X月X日 XXXX年X月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六 合 伙 协 议 (参考格式)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八条 合伙目的: 第九条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 第十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住 所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 伙 人以货币出资(万元)以实物出资(万元)出资数额 合计占出资总 额比例缴付出资 期限 合 计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七 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 付出资的确认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全体合伙人本着诚实信用、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合伙人向 (企业全称) 认缴的出资一致确认如下: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缴付期限 合 计――――― ――――― 全体合伙人依法对上述确认结果的真实性负责。 全体合伙人确认签字(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八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 产权证明复印件 注: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租赁协议和房管部门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复印件上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及代理人签名及日期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九 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 企业(公司)个 体工商户名称 住所(经营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用房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本企业(公司)个体工商户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作出如下承诺: 一、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二、遵守有关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 三、已经有厉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申请人: 注:1、企业(公司)设立登记时,申请人为股东(出资人)。股东是法人的,由股东盖章;股东是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时,由自然人签字。 2、企业(公司)变更登记时,由企业(公司)盖章;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时,由个体工商户盖章或签字。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十 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十一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十二 全体合伙人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委托 XXX 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十三 法人或其他组织委派代表的委托书 我单位作为合伙企业XXX的执行事务合伙人,XXX代表我单位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XXX 委托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十四 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经全体合伙人与受托人协商一致,全体合伙人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全体合伙人:XXX、XXX、XXX 受托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示范文本 之十五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 作为合伙企业(名称) XXXXXXX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现委托代理人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变更(注销)登记事宜。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XXX、XXX 受托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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