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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丢失转院证明是否可以补办?
释义
    非即时结报医院住院后,通过县级医院的转诊证明,可以改为正常结算。但如果住院医院是即时结报定点机构,转诊证明办理时间在住院期间之后,就无法实施正常转诊,报销时会降低10%。
    法律分析
    可以。如果你在非即时结报医院住院,出院后回本县新农合部门结算,这时办一个非正常转诊还有办法改为正常的,其办法是由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持患者身份证、合作医疗证到县新农合转诊窗口办理,出院后回本县新农合部门结算,一般能够按正常给你结算。但如果患者所住院医院为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如果转诊证明办理时间在住院时间之后,那么就无法实施正常转诊了,报销时是要降10%的。
    拓展延伸
    转院证明遗失后如何重新申请?
    如果您的转院证明遗失了,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重新申请:
    首先,您需要联系原始医院或诊所,向他们说明您的情况并请求重新开具转院证明。他们可能会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身份信息和相关医疗记录作为证明。
    其次,根据医院或诊所的要求,您可能需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并支付相应的费用(如果有的话)。
    然后,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和所需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医疗记录等。确保您提供的信息准确无误,并尽可能提供任何相关的支持文件。
    最后,耐心等待医院或诊所处理您的申请。一般来说,他们会尽快处理您的请求,并重新开具转院证明给您。
    请注意,不同的医院或诊所可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因此最好在开始申请之前先与他们联系,了解详细的步骤和所需文件。
    结语
    根据不同情况,办理转诊证明的方法有所不同。对于非即时结报医院住院后回本县新农合部门结算的情况,可以通过县级医院出具转诊证明,并携带相关证件到县新农合转诊窗口办理,一般能够按正常给您结算。然而,对于即时结报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患者,若转诊证明办理时间在住院时间之后,无法实施正常转诊,报销时会降低10%。如果转院证明遗失,您可以联系原始医院或诊所重新申请,按照他们的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文件,耐心等待处理。不同医院或诊所可能有不同的程序和要求,请提前与他们联系了解详细步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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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0: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