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下漏水楼上有义务进行修理吗 |
释义 | 房屋漏水纠纷的处理,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 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 一、物业员不交物业费被起诉到法院怎么办 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如果业主确实未交物业费的,判决业主缴纳,拒绝履行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业主不得无故拖欠物业费。理由如下: (1)按时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在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这一法律关系中,物业服务公司的义务是提供物业服务,权利是收取物业服务费;业主的义务是交纳物业服务费,权利是享受物业服务。双方的具体权利义务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除非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业主可拖欠物业费的情形,否则业主不得拖欠物业费。如果业主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物业服务公司不但可追讨物业费,还可按合同收取滞纳金。(2)按时交纳物业费是《民法典》规定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决定的。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不但包含专有部分的所有权,还包含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二、业主私自破坏外立墙可以吗 业主不可以私自破坏外立墙。外墙属于公共墙公共墙属于公共部位,业主不得私自占用或损坏,该业主将公共墙敲了开窗开门,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公共权益,房屋共有部分是全体业主的。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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