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单位在职人数证明,企业、非企业以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及劳动合同的凭证为依据,其他单位由其人事部门出证明;单位拥有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和为职工提供集体住所的合法房屋证明(由市房管部门出具);单位有效的注册证件(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登记证等);单位负责人和集体户口管理员的身份证、联系电话;以上均需原件、复印件,向单位所在区公安分局受理。一般是按集体住宅面积,每5平方米进一人的原则开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