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企业公对私转账的规定为,原则上企业账户不能对私人账户进行转账。可以转账的情形有个人工资、奖金、劳务费等,一般情形下若是金额超过五万元的,需要附上证明文件。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自主选择一家商业银行的营业场所开立一个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基本账户,不得开立两个以上基本账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