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作品的自愿登记 |
释义 | 法律分析:进行作品的自愿登记的流程是提交作品登记材料;填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作品登记机关核查;经核查符合作品自愿登记条件的作品,由省版权局发给作品登记证书,并通过有关版权信息刊物及省版权局、省版权保护协会联合设立的网站上予以公告。 一、口述作品如何办理版权登记 口述作品申请版权登记的方式: 1、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等向相应的登记机关提出书面登记申请; 2、登记机关收到申请后,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核查,对于符合要求的,应当及时发给作品登记证。 二、作品登记书属于版权吗 作品登记书不是版权。 作品登记证书是该作品所属关系的证明文件,版权证书是该作品的出版刊登权力证明文件。 当事人可以自愿申请对版权进行登记,申请版权登记后由版权局进行核查,核查后符合规定的,就会发给作品登记证。 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主要是指文学,艺术及科学作品的作者和著作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版权登记作用在于加强对当事人的保护,使得当事人的作品获取较高经济利益,同时也可以很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在解决著作权纠纷时提供初步证据。 三、民间版权申请资料? 版权申请的资料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申请的,还用当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例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 3、作品登记表; 4、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二条 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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