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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事调解属于什么法
释义
    

法律主观:
    


    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在中国,调解主要有四种形式: 诉讼 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 人民调解 (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根据调解的主体不同,有人民调解、法院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等。 (1)人民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进行的调解; (2)法院调解是人民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3)行政调解是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4)仲裁调解是在仲裁机构主持下进行的调解。 在这几种调解中,法院调解属于诉内调解,其他都属于诉外调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也可以主动调解。当事人一方明确拒绝调解的,不得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八条 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十条 人民调解员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可以邀请当事人的亲属、邻里、同事等参与调解,也可以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特定经验的人员或者有关社会组织的人员参与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支持当地公道正派、热心调解、群众认可的社会人士参与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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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2: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