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世贸组织成立时间? |
释义 | 法律分析: 1986年7月10日,来我国正式提出关源于恢复在关贸总协定缔约方地位的申请。1987年3月,关贸总协定理事会成立了“关于中国缔约方地位工作组”,开始了我国漫长的“复关”谈判历程。 2001年9月17日,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第18次会议通过了中国入世议定书及附件和中国工作组报告书,标志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全部结束。2001年11月11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我国签署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议定书。这标志着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终于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 漫长的15年入世谈判历程,曲折艰辛,展示了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潮流、主动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决心与积极姿态。 法律依据: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 第一条 总体情况 :1.自加入时起,中国根据《WTO协定》第十二条加入该协定,并由此成为WTO成员。 2.中国所加入的《WTO协定》应为经在加入之日前已生效的法律文件所更正、修正或修改的《WTO协定》。本议定书,包括工作组报告书第342段所指的承诺,应成为《WTO协定》的组成部分。3.除本议定书另有规定外,中国应履行《WTO协定》所附各多边贸易协定中的、应在自该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履行的义务,如同中国在该协定生效之日已接受该协定。4.中国可维持与《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一致的措施,只要此措施已记录在本议定书所附《第二条豁免清单》中,并符合GATS《关于第2条豁免的附件》中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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