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青海产假是188天。加上奖励的90天生育假,目前青海省内依法生育三孩子的妈妈们,可以享受到的产假共计就是188天。188天的产假,在全国出于中等的水平。 产假待遇有哪些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3、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