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量刑及处罚 |
释义 | 违反我国《刑法》规定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行为将受到严惩,包括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系统功能,制作、传播病毒等。若造成十台以上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将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最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若造成严重后果的数量或数额为以上五倍,将被认定为后果特别严重,最高可判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十台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主要软件或者硬件不能正常运行;或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造成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等严重后果的,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以上严重后果的数量或者数额五倍以上的,属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拓展延伸 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法律界定与刑事责任 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法律界定与刑事责任是指在计算机网络服务领域中,从事该职务或岗位的人员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种行为涉及到对计算机网络服务的滥用、非法获取、篡改、破坏、泄露信息等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犯有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的人员,将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可能包括刑罚的量刑和处罚措施的确定,如监禁、罚款等。此外,根据具体情况,还可能会涉及到刑事附加制裁、行政处罚等。通过对该罪行的法律界定与刑事责任的明确,可以维护计算机网络服务的正常秩序,保护网络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结语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等行为,造成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故意传播破坏性程序,严重影响计算机运行,后果严重者将受到法律制裁。计算机网络服务渎职罪则是指在计算机网络服务领域中滥用职权、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这些法律界定与刑事责任的明确,有助于维护计算机网络服务的正常秩序,保护网络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系统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 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 (四)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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