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死亡销户该去的地方如下: 1、公民死亡后,当事人应该要向户口登记机关、当地公安派出所或乡、镇人民委员会进行申报或报告,为死者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2、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死亡户籍注销所需材料: 1、《注销户口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并填写提交); 2、《火化证》或《火化通知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第二联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 3、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综上所述,去世之后注销户口的话一般是由其直系亲属带上所需要的材料到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派出所进行注销户口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