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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资本债权是哪些意思?概念是哪些?
释义
    金融债券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为筹集长期资金,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开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按照资金用途可以分为一般性债券和资本性债券两类。前者是直接为满足某些资金运用项目需要的,后者则为补充金融机构资本不足而发行,
    长期次级债券即是其中一种。
    在债权信托新XX的地区是哪些概念?
    在债权信托新疆是指债权人将其在经济活动中所拥有的象征债权的借据、定期存款单、保险证书、票据等作为信托财产委托受托人催收、管理、运用的信托。在日本,人寿保险信托发展历史悠久,贷款债权信托近几年来发展得较快。在中国,债权信托处于理论层次的摸索阶段。
    借条前中期是哪些意思?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借条前中期是哪些意思?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借条前中期是哪些意思?
    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借条的有效时限一把是三年,若是借条之中,并没有约定具体的还款日期的,那么该借条的最长有效期就是二十年,一旦超过了最长的时效,那么若是债务双方不能协商还款事宜,上诉至法院时,诉讼请求是不会被受理的。
    1、借条一般都是由借款人书写出具给债权人的借款依据,在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有效期为3年,在没有注明还款日期时,借条最长的有效期为20年,但是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借条的有效期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有效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并不影响借条的合法效力。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2、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最长是20年,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货后无款可付,经供方同意写了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的中断。如果供方在诉讼时效中断后一直未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则应从供方收到需方所写的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
    二、如果超出了借条的诉讼时效该怎么办?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无论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对诉讼时效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因为在借钱之后,对方不一定能够偿还到期的债务,若是超过了法定的时效,遇到债务人不还钱的情形,是会使得自己的债权没有办法采取法律的手段维权的。
    通过上述文章中的内容,详细大家已经对借条前中期是哪些意思?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建议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些这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才可以在遇到法律问题的时候可以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其他需要帮助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律师给您解答。
    有借条的司法鉴定的流程是哪些?
    一、有借条的司法鉴定的流程是哪些?
    由当事人申请或者是人民法院决定,然后进行鉴定即可。对借条的真假可以通过笔迹鉴定确认,若借条是伪造的,而且对方从来就没有把钱借给自己,借条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如果对借条做笔迹鉴定,应该在人民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鉴定机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或者由法院指定。
    鉴定借条真伪有两种方式:
    1、验证实际的资金流动。
    法官可以依据根据申请到相关金融机构进行调查核实,或者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结算凭证;
    2、申请技术鉴定。
    技术鉴定是判断一个借条真实与否的最直接、有效的方法。
    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
    (一)国家标准;
    (二)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方法。
    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必要时可以询问诉讼当事人、证人。
    经委托人同意,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派员到现场提取鉴定材料。现场提取鉴定材料应当由不少于二名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其中至少一名应为该鉴定事项的司法鉴定人。现场提取鉴定材料时,应当有委托人指派或者委托的人员在场见证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二、借条不见了如何追款?
    借条不见了可以和对方协商还款,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起诉过程中只是需要提供其他的固定证据即可,比如通过合法形式采集的欠款的录音录像、银行的取款凭证、转帐凭证、双方往来的短信、qq留言等均可以作为合法的证据呈交法院,作为债权债务存在的证据进行使用。法院结合证据认为确有欠款的事实存在的,一般会判决胜诉。胜诉之后,对方仍不履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经过笔迹鉴定之后,如果确认借条是伪造的,而且也从来没有存在借贷关系,原告等于是捏造债务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这种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行为已经构成虚假诉讼罪,不过,若真实存在借贷关系,且借贷关系是合法的,债务人还是必须要还债的。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有借条的司法鉴定的流程是哪些?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
    被担保债权数额是哪些意思
    对于被担保债权数额是什么意思,在抵押合同中应确定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特别是在当事人未约定所担保的范围时往往就根据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抵押人的担保范围。因此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数额在抵押合同中应予以载明。
    哪些是共益债权?共益债务包括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容易将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相混淆。二者在法律上都是一种债权,只是依不同的顺序来进行债务清偿,有一定的区别,而我国法律对于双方的定义有着具体的规定。具体而言,破产债权和什么是共益债权的概念是怎么样的以及双方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有着怎样的区别,做了一些整理工作,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共益债务权和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公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土地大户承包是哪些意思?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第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第三十四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为此,土地流转实行自愿、协商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无权强行流转土地。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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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7:4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