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亲父亲有亲子鉴定书,如何给孩子出生证明书 |
释义 | 法律分析:小孩出生证明办理材料: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男方21岁以下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医院没有给孩子出生证明,说要做亲子鉴定。你必须做亲子鉴定才能给出生证明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是可以办出生证明的,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证明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的专属权力。只要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持有结婚证,只需出父母双方的示身份证。儿童出院时,应到妇产科病房提出申请,如果是出院后在申请,就需要父母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男方21岁以下没有结婚证,孩子出生医院也没有给孩子出生证明,说要做亲子鉴定。你必须做亲子鉴定才能给出生证明吗? 法律分析:没有结婚证是可以办出生证明的,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证明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的专属权力。只要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就可以申请出生医学证明,无需持有结婚证,只需出父母双方的示身份证。儿童出院时,应到妇产科病房提出申请,如果是出院后在申请,就需要父母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向县级以上卫生部门提出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单亲妈妈怎么给孩子办理出生证明 只要按照正常流程去当地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然后去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就可以了。根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特殊情形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等出生的婴儿(试管婴儿),如父亲信息不能完整提供,由母亲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新生儿出生所在的医疗保健机构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就可以签发《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首次签发】: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医疗机构外签发: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新生儿母亲办理。 安徽省单亲妈妈怎么给孩子办出生证明 只要按照正常流程去当地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然后去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就可以了。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所需手续:1.《母子健康手册》内产后访视卡须加盖产后休养地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公章。2.新生儿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反正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新生儿父母页);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结婚证的,首次签发登记表上应有父亲签字(按手印),若不能签字(按手印)的由办理人提供父亲不到场的情况说明;若为单亲的由新生儿母亲提供“单亲声明”。3.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出生医学证明告知单》需办理人签字。5.持无中文标识护照者,需有大使馆“中文翻译件”或公证处的“护照公证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新娘婚嫁电子档案表”原件。 仅凭孩子的出生证明与母亲单亲,能否起诉父亲要求鉴定关系? 对亲子关系存疑,父母一方可以起诉确定亲子关系,但是必须要有正当理由。由于亲子关系的特殊性与隐秘性,当事人一方对亲子关系存疑向法院申请亲子鉴定,应当先向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支持该存疑,否则法院应依法驳回当事人一方的亲子鉴定申请。同时,若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反驳该存疑,法院也应依法驳回当事人一方的亲子鉴定申请。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根据生活常理,父母对于不具有亲子关系的子女,且明确表示不愿意抚养的,不具有抚养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本条是关于亲子关系异议之诉的规定。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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