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委托;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3、初次鉴定;4、补充鉴定;5、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6、复核鉴定;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8、出庭。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司法鉴定的委托。《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并提供委托鉴定事项所需的鉴定材料。委托人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要求出具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