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新情况下,伤残赔偿是否仍存在城乡差异? |
释义 |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应根据受害人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确定,而不是根据户口类型。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受害人的居住地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或纯收入高于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金应按照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此外,根据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赔偿义务人还应承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并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支付相应的残疾赔偿金。对于死亡案件,赔偿义务人还应支付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法律分析 现在伤残赔偿的残疾赔偿金区分受害人的户口是农村户口或城镇户口,两者的赔偿计算基数不同,金额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该规定表明:区别城镇居民或者农村居民,应当根据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确定。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拓展延伸 伤残赔偿制度的农村与城镇差异:现状与改革方向 伤残赔偿制度在农村和城镇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目前,农村和城镇的伤残赔偿标准、程序、支付方式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伤残赔偿标准相对较低,且支付方式相对落后。而城镇地区由于经济发展较好,伤残赔偿标准较高,支付方式相对便捷。然而,这种差异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如农村地区伤残赔偿不公平、城镇地区赔偿过高等。因此,改革伤残赔偿制度势在必行。改革的方向应当是逐步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异,建立统一的伤残赔偿制度,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以保障伤残人士的权益。 结语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根据赔偿权利人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确定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标准。然而,目前农村和城镇之间的伤残赔偿制度存在明显差异,导致不公平和不合理的情况。因此,改革伤残赔偿制度势在必行,应逐步缩小农村与城镇之间的差异,建立统一的伤残赔偿制度,确保公平合理的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以保障伤残人士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三)遇有突发事件时,在预防预警、救死扶伤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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