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出售重疾险时,需要对患有川崎病的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此外,投保人也有义务了解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法,以便更好地评估自身的风险状况。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事故的定义、责任免除、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内容,保险公司不得变更约定的保险事故定义。 2.《保险法》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投保人的风险状况、保险金额、保险期间、保险费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合同中约定相关条款。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六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生产日期或者批号、认证情况等内容。 总结: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了解保险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法,以便更好地评估自身的风险状况,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险公司也有义务对患有川崎病的投保人进行风险评估,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事故的定义、责任免除、保险金额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