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哪些人员
释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罢免程序包括提出罢免案、审议、表决等步骤。罢免案需提供理由和材料,被罢免人有权申辩。罢免决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撤销职务需公告。
    法律分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下列人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
    4、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5、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6、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的基本程序如下: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三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十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可以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决定的国家机构组成人员提出罢免案;
    2、罢免案应由提案人写明罢免理由,并提供有关的材料;
    3、罢免案由代表大会主席团交各代表团审议后,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4、或者由主席团提议,经大会全体会议决定,组织调查委员会进行调查,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根据调查委员会的报告审议决定。罢免案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之前,被提出罢免的人员有权在主席团会议和全体会议上提出申辩意见,或者书面提出申辩意见,由大会主席团印发会议;
    5、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成员,如果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罢免,其组成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拓展延伸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范围及其对人员罢免的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在宪法赋予的范围内拥有广泛的权力。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国家机关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这些人员包括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国务院其他组成部门的负责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人员的决定需要经过相应程序和程序的审议,确保罢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权力是维护国家权力平衡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国家机关的廉洁和有效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结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我国最高权力机关,在宪法赋予的范围内拥有广泛的权力。根据我国宪法第62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国家机关的主要负责人、国家机关中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国家机关委托管理的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罢免人员的决定需要经过相应程序和程序的审议,确保罢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罢免权力是维护国家权力平衡和监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国家机关的廉洁和有效运行发挥着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 6:5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