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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子出租不需要备案吗
释义
    房屋出租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是一定需要进行登记备案的,如果没有进行登记备案是需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每个地方的处罚都有所不同,具体的行政处罚政策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
    (一)伪造、涂改《房屋租赁证》的,注销其证书,并可处以罚款;
    (二)不按期申报、领取《房屋租赁证》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可处以罚款;
    (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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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8:3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