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确保小学生、初中生每天睡眠10小时、9小时;小学上午到校、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750、830,初中上午到校、上课一般不早于720、800,中午午休不少于30分钟。小学生周一至周四书面作业全部在校内完成,无回家书面作业。严禁使用电子方式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用手机完成作业。 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意见》 第一条 全面压减作业总量和时长。着力健全作业管理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分类控制作业总量、加强作业完成指导、建立作业监督机制、科学利用课余时间,强调要促进教、练、考一致,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家庭书面作业,小学三至五年级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60分钟,初中书面作业平均完成时间不超过9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