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2019年广州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18年1月1日起,原20%和12%两种单位缴费比例统一为14%。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仍维持原缴费比例20%不变,个人缴费比例:8%。 2、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为八档0.2%、0.4%、0.7%、0.9%、1.1%、1.2%、1.3%、1.4%。 3、失业保险费率目前为1%,其中:用人单位基准费率分为0.8%、0.64%、0.48%三档,2018年7月1日起新参保登记的单位费率按0.64%征收。个人费率为0.2%。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