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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叫录口供可以不去吗
释义
    公安局叫录口供无权拒绝。如果涉嫌犯罪,公安局录口供是依法进行的,犯罪嫌疑人无权拒绝,这是当事人的法律义务。刑事被告人就其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所作
    一、犯罪嫌疑人什么意思?
    犯罪嫌疑人,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是在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之前的称谓,检察院向法院起诉之后,不再称为犯罪嫌疑人,而被称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罪犯不一样,只有犯罪嫌疑,不等同于有罪,依无罪推定的原则,在经审判并下达判决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都是无罪的。同时,犯罪嫌疑人享有如下法律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3、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4、对与本案无关的讯问,有权拒绝回答;5、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6、核对笔录的权利。如不让嫌疑人核对,或者核对后拒绝修改,有权拒绝签字;7、对办案机关的侵权行为提出控告并获得赔偿的权利。
    二、刑讯逼供罪具体包括哪些
    以下这些属于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不是为了逼取口供,而是出于其他目的,则不构成本罪。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成立。
    三、刑事案件录口供一般几次
    刑事案件要录几次口供应根据具体的案情来确定。我国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录口供的次数。依据相关规定,讯问的程序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人民检察院起诉书、人民法院判决书,必须忠实于事实真象。故意隐瞒事实真象的,应当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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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10: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