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84消毒液属于卫生消毒类产品,销售84消毒液不需要取得相关许可证,但经营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经营者采购消毒产品时,应当索取下列有效证件: (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产品备案凭证或者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应当加盖原件持有者的印章。 消毒水属于卫生消毒类产品,生产企业申请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审批程序是: (一)生产企业应当按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章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申报资料和样品进行初审;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卫生部审批; (三)卫生部自受理申报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对批准的产品,发给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字(年份)第XXXX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消毒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生产企业申请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的审批程序是: (一)生产企业应当按卫生部消毒产品申报与受理规章的要求,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申报资料和样品进行初审; (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法性和规范性的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报卫生部审批; (三)卫生部自受理申报之日起四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卫生部对批准的产品,发给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批准文号格式为:卫消字(年份)第XXXX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