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申请的核转与代理 |
| 释义 | 1988年《实施细则》规定,各种申请也可以通过国家指定的组织代理。1991年组织商标事务所在南京、湖北、上海、沈阳、常州、徐州、成都、吉林等8个省、市进行了成功的试点。1993年7月15日修订公布的《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条规定,实行商标代理制,并规定申请人可以向商标局直接送达。到目前,商标代理事务所已发展到100个。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已由核转制变为代理制。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也可以直接向商标局送达。 为了方便申请人,在我国律师制度不够健全时,我国国内商标实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核转制。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其当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申请手续。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内容填写是否如实准确,填写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完备等,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符合手续则向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转递。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上述内容进行复核汇总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转递。在习惯上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为第一级核转机关;省局为第二级核转机关。商标局发放的《商标注册证》也由核转机关转发。 一、受理通知书下来多久会初审 拿到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就可以使用这一商标,但是在正式的商标权下发之前,只能用TM而不能用R,TM的意思是商标权审察期,未正式授权。 注册商标所需时间: 1、一个月左右送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受理号码文件。 2、在申请受理后6个月后,商标局对商标进行实质审查(6个月)。 3、通过实质审查,即申请8-10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布初审公告并寄送申请人。 4、公告之日起3个月后,核准商标注册,颁发正式《商标注册证》。 5、注册全部时间约为12-18个月左右。 6、商标自提出申请后即可正确使用(使用时不要打注册标记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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