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降低行政费用主要的手段还是开源节流,实行年度预算,修正制度,培养员工节能环保意识,不赞成降低员工福利及消减行政工作人员的做法。 法律依据: 《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 第一条 摩托车(包括普通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教练摩托车、使馆摩托车、领馆摩托车)号牌工本费收费标准由每副70元调整为35元。 第二条 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收费标准由每本80元调整为60元;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补办)收费标准由每本500元调整为200元。 第三条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