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物业中途撤离怎么办?物业中途撤离,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暂时接管物业,并及时寻找新的物业公司入驻接手管理,而且可以要求退出的物业公司退回业主缴纳的部分物业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这样解释好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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