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里面可以约定不可撤销条款,但是即便有了这项条款,也未必能保证合同能被如约履行。因为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有很多,合同一方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因素和利益因素毁约。这种情况下,约定不可撤销条款也没什么用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