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剥夺政治权利的主要原因? |
释义 | 剥夺政治权利有三个原因:1、危害国家安全、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主要是故意犯罪,主观恶意强,社会危害性大。对这些罪犯都是敌视和轻蔑的国家制度和社会秩序,国家必须要依照法律,剥夺他们的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和参与管理国家的权利,因为如果他们不剥夺政治权利,他们可以使用他们的权利参与政治活动继续从事犯罪活动;2、对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额外剥夺政治权利,可以防止他们在获得赦免或假释后利用政治权利从事犯罪活动;3、剥夺一些严重犯罪分子的政治权利,会阻止他人代表其行使某些政治权利,如以犯罪分子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著书。公民的政治权利由宪法赋予,未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剥夺。政治权利不能继承和转让。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经人民法院减刑或者撤销附加刑外,不得申请豁免,也不能申请用其他刑罚代替。犯罪分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还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上诉、不服判决的权利。如果有发明,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国家专利,或者委托他人有偿转让,以实现其财产利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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