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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释义
    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双方不仅对老人有赡养的义务,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就是两人之间也要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当一方重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时,另一方必须履行扶养的义务,不管不理不仅违背人情伦理,同时也是违法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当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时候,另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予扶养费用的权利。
    一、有权要求不履行抚养义务的一方给付抚养费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
    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
    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
    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这种义务,同债的履行有着严格的区别。
    二、妻子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有没有赡养义务
    妻子丧失劳动能力丈夫没有抚养义务,但是有扶养义务。
    法律上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和接受扶养的权利是完全平等的,双方应自觉履行扶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离婚会额外支付赡养费吗
    离婚不会额外支付赡养费,赡养费是由子女支付给父母或者长辈的费用,夫妻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但是如果一方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而对方有扶养能力,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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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5:0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