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确认继承权可以放弃的同时,司法实践中还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放弃继承的表示必须在继承开始以后做出。 2、放弃继承的表示应当在遗产分割前做出。 3、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但是,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权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则继承人不得放弃继承权。 一、子女放弃继承权吗 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可以放弃继承。但是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无需对被继承人生前欠付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离婚前一方放弃遗产的行为是否有效 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表示接受或者放弃继承。未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在处理遗产时,放弃或接受继承财产是基于身份关系的单方面法律行为,不经配偶同意生效。换句话说,离婚前一方放弃遗产的行为只要在遗产分割前做出,就是有效的。 放弃不放弃继承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民事权利;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应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