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有: 1、累犯从重处罚; 2、强奸罪,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从重处罚; 3、非法拘禁罪,殴打、侮辱情节从重处罚;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从重处罚; 5、聚众开展淫乱活动罪,引诱未成年人参加从重处罚; 6、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利用、煽动未成年人或者出售从重处罚; 7、组织、强迫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酒店、饮食、文化娱乐、出租车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从重处罚; 8、传播淫秽书籍、电影、音像、图片或其他淫秽物品罪,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从重处罚; 9、贿赂罪,索贿从重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