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以。 从2017年开始, 公积金 就可以进行跨省转移了。办理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调入单位接收证明; 2、在调入地建立 住房公积金 的证明; 3、转入银行账号; 4、开户行名称; 5、职工本人 身份证 复印件。 职工应将以上相关材料,提供给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