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以日本为例: 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 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 免予刑事处罚 或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回国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严重性。如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当然这里只是规定可以不予追究,非必然结果,若造成的影响恶劣,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 负刑事责任 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客观: 《 刑法 》第六条规定,属地 管辖权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