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食品摊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有效健康证明;2、具备相应的制售食品的设备、设施以及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卫生防护设施;3、使用的食品包装容器、工具和接触食品的售货设施无毒、无害,符合卫生要求;4、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清洗消毒产品对人体安全、无害;5、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6、遵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整洁、卫生。风险提示:食品摊贩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不得有法律规定经营过程中禁止出现的行为;(二)经营生食水产品等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和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三)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其他食品。 法律依据 《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