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2万元以下免税,指的是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税种是增值税、营业税。对于个体户来讲,适用起征点的规定;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免征增值税的项目有: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