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后行政部门如何处理 |
释义 |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陈述申辩时事实当事人的正当的权利。按照正常执法程序,当当事人提出陈述申辩时,应当充分让其提出,如果其理由正当充分,行政机关可以参照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在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时适当的减免,如过其理由不够充分或不能反映真实的客观事实,则行政机关可以不予以采纳。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或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处罚种类或方式不能适用;自由裁量权的适用符合法律目的、符合公平正义的法律理性和对行政相对人的最小损害性,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大统一;证据的取得和认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的司法审查标准,对行政相对人的违法事实的认定清楚明确,是能够用合法证据认定的事实,达到法律真实的标准;行使行政处罚的目的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出于正当考虑,充分尊重行政相对人的人权;行政处罚意思表示明确具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不存在越权和滥用职权行为。 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一般程序有哪些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规定立案程序,旨在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等及时作出正确处理,规范立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 2、调查取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具体包括: (1)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 (2)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 (3)委托调查制度; (4)证据制度; (5)抽样取证; (6)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 (7)有关证据的先行登记保存; (8)行政强制措施; (9)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时采取的措施; (10)回避制度; (11)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3、核审。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内部监督把关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由法制机构承担的一项执法监督职能; 4、告知。在行政执法程序中设立告知程序体现了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有利于行政相对人在受到行政处罚时依法行使陈述权、申辩权,维护其合法权益。未按规定告知行政相对人给予其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 5、听证。听证是行政相对人在特定条件下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重要方式,是我国在一般程序中所作的一项重要规定; 6、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是一般程序的结束环节,是办案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取证、调查终结、核审、告知后,对涉嫌违法的当事人作出的最终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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