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安规章制度管理条例 |
释义 | 保安人员的职责包括: 1、对刑事案件等现行违法犯罪人员,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 2、对发生在工厂内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权保卫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现场秩序以及提供与案件有关的情况,但无现场勘查的能力。 3、 依照本工厂的规章制度规定,劝阻或制止未经许可的进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 4、对出入工厂内的人员,车辆及其所携带、装载的物品,按要求进行验证检查,但无人身检查权。 5、进行工厂内安全防范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6、遇到有违法犯罪人员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的,可采取正当防卫,但不得涉及无辜人员或不当防卫。 7、对非法携带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的可疑人员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当地公安局或相关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 《保安管理制度》 第三条 (一)协助行政稽查,确实管制员工上下班、迟到、早退、加班人员的考勤记录。 (二)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或事(病)假离公司时,应查验请假记录或核对公出事实,始允其外出。各级人员公出或事(病)假由其直接上级核准。经理以上人员可自由出入。 (三)辅导公司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公司库区及办公处所秩序。 (四)上班时间内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谢绝会客。 (五)外界来宾到公司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以及其它公司的营业、采购、检查、安装人员等应至警卫室办理进入公司的手续,发给会客单,并联络有关部门接待。非经公司部门人员接待者,不得任其进入公司。凡来访人员不可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公司。 (六)无明确探访对象的人员,在未明白来意之前,不得让其进入公司。 (七)所有推销,收废品等闲杂人员,未经办公室允许,不得进入公司。 (八)内部员工在辖区内各项活动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保安员在公司辖区范围内有权监督员工的各种违 章违纪现象并据实上报给予严肃处理。 (九)合作单位派驻公司的工作人员,须凭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标识出入。 (十)记录和填写《外来人员出入库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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