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土地怎么办理 |
释义 | 土地使用权制度是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的必要举措。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的,按照“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进行土地承包责任田划分,不管离婚当事人是否属同一经济组织,则迁入的一方在离婚时要求分割另一方承包土地的,法院不予支持。离婚后土地分配制度的规定,是保障农民的合法民事权益的具体体现之一。 一、民法的责任田应该怎么赔偿 对责任田进行征收的,要给予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有: 1、均等原则,即夫妻双方有权平等分割共同财产; 2、适当照顾子女和妇女的利益原则,由于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人未来的生活产生了一些不利影响,为了让孩子在未来更好的环境中成长,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应根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需要,给抚养孩子的一方更多的财产,以照顾孩子的实际需要; 3、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4、经济帮助原则,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5、损害赔偿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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