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如果当事人在会见过程中感到不安全,应当及时采取措施保护自己。这包括向会见监管人员提出安全保障要求,或者请求中止会见等措施。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等案件当事人,应当尊重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得干扰律师会见和案件当事人与律师的交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等案件当事人的过程中,实行监管,监管人员应当尊重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不得干扰律师会见和案件当事人与律师的交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活动中有权要求依法保障其人身安全。” 总之,当事人在律师会见期间应当注意自身安全,如有安全问题应当及时向会见监管人员提出要求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