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会被强制执行还债吗 |
释义 | 保险一般是不可以强制执行的。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是被执行人合法所有的、依照财产的性质等因素可以依法执行的财产。而保险财产具有人身属性,一般是专属于被执行人所有的,不能被执行。 我国的人身保险类产品主要包括人寿险、伤害险和健康险三种。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依保险合同可确认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及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司法部门在执行时也会考虑充分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利及基本生活保障。 金融消费者必须明晰,无论购买多少人身险产品,买保险的钱,必须是合法所得。倘若涉嫌非法所得钱财,司法部门照样可以冻结、执行保险。如果有人在财务状况恶化后投保,也会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保险合同可能被判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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