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归女方,房产证是两人名字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房子归一方而房产证是双方名字,应该及时办理过户手续,让女方享有房屋完全的所有权。 一、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房子该怎么分割 离婚时房贷未还清的房子分割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该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论由哪一方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均应由该方给予另一方房产价值一半的补偿。 因此,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房产归属问题,该房产的分割并不困难。比如由一方取得房产支付对方补偿金并承担银行剩余债务即可。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而通过诉讼解决房产归属的,由于该套房屋虽然取得了房产证但尚未还清贷款,银行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故通常认为此种房屋属于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 法院一般不会对房产的归属直接做出判决,而是判决该房屋归一方使用(通常是登记的产权人即借款人),并告知当事人在还清银行贷款,涂销抵押登记后再通过诉讼解决房屋产权的归属。 二、离婚房子过户给儿子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想把房子过户给儿子手续应按下列方式办理: 1、由当事人携带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等材料到当地房管部门办理赠与过户手续; 2、到建委缴税;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 4、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双方进行交接,过户完毕。 三、离婚协议将房子给孩子有效吗 离婚协议将房子给孩子是有效的。夫妻之间依据离婚协议书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后,该离婚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房屋应该归属于孩子。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但是如果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孩子,那么孩子就享有房屋的所有权。离婚将房子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应以房产过户到孩子名字后赠与生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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