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防洪措施包括防洪工程措施和防洪非工程措施。 1.防洪工程措施主要有堤防、河道整治工程、分蓄洪工程与水库等,通过这些工程手段以扩大河道泄量、分流、疏导和拦蓄洪水,以减轻洪水灾害。 2.防洪非工程措施,主要内容有洪水预报、洪水警报、洪泛区管理、洪水保险、河道清障(或河道管理)、超标准洪水防御措施等,通过这些非工程的措施,可以避开、预防洪水侵袭,更好地发挥防洪工程的效益,以减轻洪灾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