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复议期间可以扣车吗? |
释义 | 交通事故没有复核期间一般不可以提车,因为根据处理交通事故的程序,如果车辆需要检验勘察的话,不能提车。只有做出事故认定之后对方也没有向法院申请保全车辆才可以提车。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方不给签字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即使对方不签字,五日内也应当告知当事人提车。事故认定后五日内放车,如果没有申请财产保全或申请复核,五日内对方不保全,就可以提车。在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送达的情况下,扣留机动车的时间不应高于5日。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是什么呢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程序如下: 1、交警到现场后,及时固定现场证据,进行现场调查。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3、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完成。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三、事故认定书出来后不调解怎么取车 事故认定书下来后,如果不调解则对方将起诉到法院,由法院判决赔偿损失。事故则任认定书下来的3天内,属于对方提出财产保全的时间,如对方提出保全财产,则肇事人不能提车;要提车应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把车提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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